关于转发《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衡劳社办[2008]57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8-06-04
  • 实施日期2008-04-28
  • 发布机关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桃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中省属有关企业:现将转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8]29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冀劳社[200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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