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国家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8-08-03
  • 实施日期2018-01-01
  • 发布机关陕西省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25号)精神,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现就调整全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对象2017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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