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平等协商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筑劳发〔2006〕29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6-09-06
  • 实施日期2006-09-06
  • 发布机关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总工会 贵阳市企业联合会 贵阳市企业家协会
正文

  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各企业及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第22号令),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女职工组织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中代表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积极作用,我市于2005年在部分企业试点推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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