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长人社发〔2022〕4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3-03-30
  • 实施日期2023-03-30
  • 发布机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22 年调 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6号)精神,并报长 沙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年4月1日起,我市芙蓉区、天心区、 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 元/ 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时;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最 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时。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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