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并公积金(2021)23 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1-06-29
  • 实施日期2021-07-01
  • 发布机关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正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对 2021 年度即2021 年7月1日至 2022 年6月 30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各单位应当在办理 2021 年 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 2021年7月1日至 2021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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