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大劳发〔2005〕33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5-04-22
  • 实施日期2005-04-22
  • 发布机关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现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均应为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二、本通知所称农民工,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持农业户口,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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