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申报和书面稽核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宣社保〔2016〕 23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6-05-12
  • 实施日期2016-05-12
  • 发布机关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正文

市直各参保单位: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稽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政策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市直五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实行统一申报和稽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申报对象:已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市直参保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申报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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