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通劳社医〔2007〕16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7-08-15
  • 实施日期2008-01-01
  • 发布机关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制度,实现生育保险的全覆盖,维护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其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根据《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通政发[1999]227号和《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通劳社医[2005]8号,现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在市区劳动、人事事务代理机构实行劳动保障关系代理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办理生育保险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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