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蚌人社法〔2013〕53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3-12-12
  • 实施日期2013-12-12
  • 发布机关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总工会 蚌埠市企业家协会 蚌埠市工商业联合会
正文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市直有关单位、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劳动争议的作用,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加强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我市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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