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规范区市县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运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大劳发〔1999〕91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1999-05-05
  • 实施日期1999-05-05
  • 发布机关大连市劳动局
正文

  各区、市、县劳动局:   现将《规范区市县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运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规范区市县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运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区、市、县再就为服务指导中心运作,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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