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张人社发〔2018〕58号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8-09-18
  • 实施日期2018-09-18
  • 发布机关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家界市财政局
正文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发改局、财政局、各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71号精神,充分发挥医保在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目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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