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国有改革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意见(暂行)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哈发〔2004〕10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4-05-18
  • 实施日期2004-05-18
  • 发布机关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正文

  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步伐,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劳动关系处理   一改制企业必须制定劳动关系处理方案,依法理顺职工劳动关系。

方案内容包括:   1、政策依据、工作原则、实施时间、对象、工作程序和主要措施;   2、各类职工人数、企业工资总额、职工平均工资,经济补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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