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滁州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滁人社发〔2015〕180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5-09-22
  • 实施日期2015-09-22
  • 发布机关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财政局
正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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