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绍市劳社发〔2003〕27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3-08-06
  • 实施日期2003-08-06
  • 发布机关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市级机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绍市委发〔2003〕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区实行《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凭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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