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务派遣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乌劳〔2007〕248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7-09-10
  • 实施日期2007-09-10
  • 发布机关乌鲁木齐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正文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管理,现将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劳社字[2007]5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二级劳务派遣企业资质认定的初审工作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

由劳务派遣企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务派遣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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