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5-08-17
  • 实施日期2015-01-01
  • 发布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
正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 为使职工在生育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得到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 ?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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