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淮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1)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淮人社发〔2011〕3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1-01-05
  • 实施日期2011-02-01
  • 发布机关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的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号)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一、全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市直、清河区、清浦区、开发区:执行二类标准,即由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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