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河人社发〔2016〕 106 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6-08-30
  • 实施日期2016-08-30
  • 发布机关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做好2017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3 1962 号、《河源市娜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河源市人民政府令第1 号犯《河源市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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