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锡人社规发〔2015〕6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5-11-30
  • 实施日期2016-01-01
  • 发布机关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正文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新模式,拓展个人账户使用功能,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个人账户资金共济作用,提高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率,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较大的参保人员,可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或运动健身。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市县、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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