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宁波2004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甬劳社老〔2003〕267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3-12-02
  • 实施日期2003-12-02
  • 发布机关宁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正文

  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保税区、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对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004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一、待遇标准。

从2004年1月1日起,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为:1档340元/月;2档290元/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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