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南社保发〔2015〕 27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5-07-13
  • 实施日期2015-07-13
  • 发布机关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正文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按照《关于确定统一使用2014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 40号文件的精神,我市将按照2014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846元的标准调整2015年1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5年1月开始我市社会保险业务年度调整为每年1月至12月。

业务年度内将按照单位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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