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2012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汕人社发〔2012〕5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发布机关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  5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离休人员和原市直行政性公司退休人员,经本次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照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补贴两项待遇相加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冲减财政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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