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3-06-03
  • 实施日期2013-06-03
  • 发布机关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处理中的作用,公正及时处理争议,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 4 部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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