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有关政策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1-09-15
  • 实施日期2022-01-01
  • 发布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保中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现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女性参保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年龄统一调整为55周岁。

在各类用人单位职工与无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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