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衢政发〔2006〕20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6-04-18
  • 实施日期2006-04-18
  • 发布机关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户等困难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等五项制度为重点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一年规划试点,三年构建框架、五年基本完善”的总体目标,各地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体系,社会......

亲爱的用户,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全部内容,请 登录 注册
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劳动法宝网”,第一时间获取资讯速递
目录
设置
设置
正文字体
微软雅黑 黑体 宋体 楷体
字体大小
A-22 A+
保持设置恢复默认
免责声明: 本站法规是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本网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法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同时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