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执行皖政〔2013〕5号文件有关政策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阜人社发〔2014〕4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4-08-18
  • 实施日期2014-08-18
  • 发布机关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阜阳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地方税务局,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5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地税局《关于延续执行皖政〔2013〕5号文件有关政策的通知》皖政〔2014〕11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重点帮扶企业核定工作建立重点帮扶企业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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