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淄政发〔2007〕87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7-12-17
  • 实施日期2008-01-01
  • 发布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淄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为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淄博市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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