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2016年老农保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黑人社发〔2016〕5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6-01-15
  • 实施日期2016-01-15
  • 发布机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我省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年利率为2.75%,2016年老农保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1.5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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