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4-01-25
  • 实施日期2024-01-25
  • 发布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要求,充分吸取河南南阳和江西新余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校园安全关系学生健康发展、家庭幸福美满、社会和谐稳定,各学校(机构)要本着对学生、家长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要求,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意识,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坚持全面排查、彻底治理,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二、做好节前安全防范。

春节临近,正值学生放假和职业技能培训高峰期,各技工院校要做好学生放假期间安全教育提醒和校内值班室、消防通道、配电室等重点区域、重点设施防火等工作,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和电话畅通;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校长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压实安全培训、检查和重大危险源排查等包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培训机构年检、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达标评估等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提醒、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应急、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班额培训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保证学校合法办学、安全办学。

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或需自治区解决的问题,请及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陈朝辉 王保林 电话:0951-5099106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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