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社保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缴费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江人社发〔2016〕524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6-11-25
  • 实施日期2017-01-01
  • 发布机关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市)人民政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及基金安全运行,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公布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286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2016社保年度(即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缴费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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