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由职业者和参保单位灵活用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长府办发〔2004〕55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4-09-09
  • 实施日期2004-09-09
  • 发布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由职业者和参保单位灵活用工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维护其养老保障权益,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吉政发19982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政发[2004]28号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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