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失业预警切实做好就业稳定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南劳社字〔2009〕1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9-01-07
  • 实施日期2009-01-07
  • 发布机关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积极应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对就业形势造成的不利影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做好失业预警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发[2005]43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宁市失业预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5]225号),现就加强失业预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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