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人社部发〔2016〕34号
  • 效力级别国家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已失效
  • 发布日期2016-04-13
  • 实施日期2016-04-13
  • 发布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部对198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期间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等宣布失效和废止。现宣布失效147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197份文件见附件2。

附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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