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3/3/15 17:16:20
  • 来源 :本站
内容摘要 2017年12月28日印发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汕人社发〔2017〕1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为帮助解决劳动者因欠薪引起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经综…

2017年12月28日印发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汕人社发〔2017〕1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为帮助解决劳动者因欠薪引起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经综合评估,该办法不做修改,继续实施,再次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一、《办法》背景为解决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等情况下造成劳动者临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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