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造成他人损害,用工单位不清的,应由用人单位赔偿

  • 案例类型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
  • 发布日期 :2021/3/15 11:32:20
  • 数据来源 :本站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事发期间的劳务派遣单位无法查明,应该由与被告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书的用人单位即A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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