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放弃缴纳社保,企业仍需补偿

  • 案例类型 :社会保险和福利,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8/16 15:27:50
  • 数据来源 :本站

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能因劳动者承诺放弃而不履行。

劳动者明确放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仅损害劳动者个人利益,而且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故该行为无效。

劳动者明确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予以支持。

......

亲爱的用户,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全部内容,请 登录 注册
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劳动法宝网”,第一时间获取资讯速递
免责声明: 本站案例是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同时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