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的年假和休假问题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判陈某、某清洁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 案例类型 :工时和休假,工作时间
  • 发布日期 :2021/3/4 10:25:06
  • 数据来源 :本站

某清洁公司称陈某每上两天班休息一天,且公司进行人工考勤管理,但审理过程中某清洁公司未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实。

结合双方陈述的事实及提交的证据,及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加班工资规定,一审法院酌情认定陈某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10月9日期间存在休息日上班未予补休的天数为:2017年28天,2018年4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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