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延期复工,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刘某、餐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 案例类型 :其他,疫情用工影响
  • 发布日期 :2021/2/28 12:13:56
  • 数据来源 :本站

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因疫情影响延期复工,但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约定延期支付工资至合理期限,克扣、无故不发工资,违反法律规定。

......

亲爱的用户,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全部内容,请 登录 注册
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劳动法宝网”,第一时间获取资讯速递
免责声明: 本站案例是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同时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