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云南省2001年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1-12-30
  • 实施日期2001-12-30
  • 发布机关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各州、市、行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委、办、厅、局、公司:

  根据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综合功能,在2000年试点的基础上,经过抽样调查、汇总和整理,本次发布我省120个职位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工资统计口径为准,统计内容是企业职工2000年全年的工资总额以元为单位。

  二、工资指导价位分高位、中位、低位和平均四个等级,高位数反映的是经济效益较好企业的工资水平,低位数反映的是经济效益较差企业的工资水平。

  三、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反映的是一定时期企业工资分配的实际水平,是指导性信息,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不是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

  四、企业在参考工资价位时,应同时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职工工资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应根据以上因素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并处理好工资关系。

  附件:云南省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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