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垦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农垦经济的重要地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垦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调整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商品经济;坚持以农业为基础。
农工商综合发展。
从而扭转长期亏损的局面,经济实力逐步增强,职工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垦区面貌得到较大改观。
初步形成了一、二、三产业综合经营,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同步发展的企事业群体。
近几年来,在大力进行农业综合开发,不断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努力兴办龙头项目,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进行资产优化组合,走集团化、公司化的路子;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实施名牌战略;促进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狠抓扭亏增盈,做好企业解困工作,使农垦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呈现出新的发展势头。
农垦经济的发展,为全省农业产业化、机械化、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但是,当前还存在着经济发展水平低,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企业负担重,制约因素多,部分企业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职工生活困难等问题。
农垦经济是我省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垦是我省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机械化、现代化的重要示范基地,也是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之一。
搞好农垦工作,加快农垦经济发展,对于发扬革命传统,维护社会安定,为全省农村产业化发展树立典范,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
要充分认识农垦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搞好农垦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市场需求,努力提高农垦经济的发展水平。
农垦系统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增加生产经营的总量,力争到2005年,全垦区国民生产总值、实现利税、职工年均收入,在现有基础上再翻一番,率先奔小康,部分职工达到宽裕型小康。
要不断提高农垦农业现代化水平,在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及实施“再造河西”战略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要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转变”;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农工商全面发展;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实现效益和速度同步增长;坚持以科技为先导,提高农垦企业的整体素质;实施名牌战略,适时搞好结构调整,不断提高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一 大力加强农业基础,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积极扩大规模经营。
要加快基本农田配套建设,发展节水灌溉,扩大保灌面积,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要适应市场需求,不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增加科技、物质投入,大力发展“一优两高”农业,努力建设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林牧商品生产基地,为农业产业化奠定基础。
要不断改善和更新农机设备,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通过努力,把国有农场建设成全省科教兴农和农业产业化的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农产品加工、出口创汇的农业基地。
二 积极发展二、三产业,调整优化农垦经济结构。
要围绕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对现已形成的啤酒、白酒、葡萄酒、奶制品等农业产业化体系要继续壮大规模,提高水平,努力增加市场占有份额。
要依托自身优势,立足市场需求,积极兴办新的龙头项目,不断拓宽农业产业化领域,大幅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
要加快二、三产业的发展,要通过“三改一加强”努力提高工商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
要实施名牌战略,开发名优产品,积极发展陇货精品。
三 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努力实现集约化经营。
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幅度提高科技在农垦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份额。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量,降低成本,隐创名优产品,从推进科技进步和提高管理水平入手,积极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尽快改变传统的、粗放的经营方式,实现集约化经营。
四 狠抓扭亏增盈,努力做好解困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并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署和要求。
农垦企业要在2至3年内把企业亏损面降低到10%以下。
要坚持综合治理,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切实在抓班子、抓队伍、抓机制、抓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上有大的突破。
要把扭亏增盈和再就业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妥善安置好下岗职工。
三、全面改革农垦经济管理体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要加大改革力度,打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且充满生机和活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全新的经营管理机制。
一 组建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甘肃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其依法经营省农垦总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含土地,下同统一调动全系统的经济力量开展经营活动,增加规模优势,参加市场竞争。
二 实施抓大放小战略,对省农垦总公司的直属企事业单位通过联合、兼并、破产等方式进行资产优化组合,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分别改制为以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为纽带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并进一步发展、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甘肃农垦集团。
三 把公司制改造同股份制改造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逐步将所属多数国有企业改造为国家控股、参股的股份制企业。
积极促进多种经济成份和民营企业的发展。
采用股份合作制,拍卖、租赁等形式,搞活小型企业。
要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外资,大力创办“三资”、合资企业。
努力实现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 国有农垦要继续完善、提高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全面落实“四到户”和“两费”自理。
要鼓励职工和社会力量投资开发“四荒”资源,在合理确定上缴基数的前提下,实行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
鼓励职工自购农机具,自办水利设施,调动职工积极性,减轻企业负担。
五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农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系统统筹直接过渡到省级统筹,由农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各级政府积极支持农垦创造条件将企业自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等社会事业逐步从企业中分离出去。
对企业自办的社会事业经费支出,应在所得部前扣除。
六 努力搞好劳动工资、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和奖罚分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激励机制,创造奋发向上,为企业争做贡献的良好风尚。
四、继续实行扶持政策,促进农垦发展。
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支持国有农垦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财农字[1997]129号文件的精神,省财政每年安排的农场事业费保持不变。
二 国家和省上用于农业综合性开发、农业产业化、商品基地建设、节水灌溉、救灾等各类专项资金,同样包括农垦,继续予以扶持。
有条件的国有农场建设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并同道路建设纳入全省计划,农网建设争取纳入国家计划,统筹安排。
对农垦工商企业也要同地方其它企业一样予以应有的支持。
三 切实保护农垦国有土地等资源不受侵犯。
农垦土地等资源属国家所有。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平调。
对个别抢占农牧场土地、草场等资源的不法分子,要依法查处。
为加强对农垦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设置甘肃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垦派出机构,其职责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四 农垦系统企事业单位职工户粮问题,按省政府1999年4月26日第40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由省公安厅按程序办理。
五 落实合理减轻农垦负担的政策。
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规定,对农垦同样适用。
同时,享受国家和省上关于农业用水、用电、柴油等农资的扶持优惠政策。
五、加强领导,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
农垦具有综合性、区域性、系统性和社会性的特点。
点多线长、量大面广。
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领导,与本辖区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样。
要纳入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
农垦系统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凝聚力,调动积极性,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努力开创新局面。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按德才兼备的要求,配备好企业领导人。
努力提高职工的科技文化水平,加快农场城镇化建设,推动农垦经济工业化、农场城镇化、职工生活城市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