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云南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全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 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2019年,全省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 “展翅行动”。目标任务不再分解到各州市,原则上各地完成任务数不能低于2018年目标任务,上不封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
超额完成。对超额完成任务较好的州市,将在相关工作经费分配上有所倾斜。
二、工作要求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是一项接入地气、 惠利职工的大好事,对于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弘扬工匠精神,调整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从源头上稳定就业、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有着积极的作用,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在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 升职业技能部分职业补贴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54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 56号和《关于落实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7〕60号文件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优质服务提供,确保2019年全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宣传激励
要充分发挥就业部门的职能优势,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 引导企业和职工履行好参保缴费义务。要加强与企业和培训机构的沟通协作,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能 提升培训活动,动员企业职工踊跃参加培训及考试、取证,不断扩大技能提升补贴所能服务的队伍。
(二提供精准服务
开展“2019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服务企业”活动,主动对 接企业、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开展进一步地摸底排查,通过社保卡预留手机号、网站消息、手信息、准考证上温馨提示等方式,将申领补贴通知精准发送给符合条件职工本人,变 被动申请为主动推送告知,为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提供咨询、审核、发放等“一条龙”服务,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支持。
(三强化合作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失业保险经办部门与职业技能鉴定、基金 监督、信息中心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定期研究工作机制,要在 证书真实性的甄别确认、补贴的审查发放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服务企业、职工及民生方面的功能作用。
(四简化工作流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8〕76 号精神,逐步实现“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
的目标要求,要进一步减材料、筒环节、压时限,无谓证明材料 “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
从发文之日起,职工所在单位不再进行审核盖章;职业技能 鉴定中心不再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真实性进 行确认,由职工自行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网/xxcx.aspx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并提供页 面截图。可享受补贴的工种目录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 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的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技能提升补贴可由职工本人直接申领或由培训机构、企业代为申领。职工本人或代为申领的培训机构、企业将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 提升补贴申报表》2019版见附件一份,交到参保地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各地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NewsView.aspx?NewsID=26162ClassID=
558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6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五加强作风建设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要牢固树 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把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血液当中”,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 着想,解决人民群众在办理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问题;筒 除繁苛,持续提升经办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办实办好。不得推诿扯皮,更不能擅自设置增加申报条件。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滋生萌芽。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