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本级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2023年)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其他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3-09-20
  • 实施日期2023-01-01
  • 发布机关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正文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有关规定,决定调整确定省本级2023年度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失业女职工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2022年度省本级基金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为3874元。

二、用人单位男职工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2022年度省本级基金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为1937元。

本通知调整的省本级一次性生育补助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2023月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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