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穗地税函〔2011〕30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1-02-18
  • 实施日期2011-03-01
  • 发布机关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局属各单位:

现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调整工作的函》穗人社函〔2011〕231 号,以下简称231 号文,见附件通知。

我市将从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按 231号文的有关规定调整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调整工作的函》穗人社函[2011]231 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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