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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意见
- 发布日期 :2022/4/12 15: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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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海南省经济发展情况和工资收入分配现状,以及2021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并结合就业等方面的情况,为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现就海南省2021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1%。这是2021年度海南省职工货币工资的基本调控目标,对生产正常、经济效益稳定增长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后,按该幅度安排本年度工资增长。
二、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0.7%。对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高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超过10.7%。
三、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0%,且企业支付给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海南省各类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据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五、本意见有效期1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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