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赣劳社医〔2008〕21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8-05-27
  • 实施日期2008-05-27
  • 发布机关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办发电[2008]52号),为确保地震灾区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现就做好我省抗震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把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任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按照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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