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黔医保发〔2021〕48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1-06-28
  • 实施日期2022-01-01
  • 发布机关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的部署要求,经专家论证,决定将部分药品调出《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2年1月1日起,将西地碘等339个药品详见附件调出《药品目录》。上述药品调出前,继续按《药品目录》有关规定支付。

二、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做好调出药品替代和解释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解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三、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要根据本通知及时更新贵州省医保药品目录数据库。各级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通知本统筹区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医保药品目录数据库维护。

在执行过程中,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黔医保发〔2021〕48号-附件:调出药品清单339个.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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