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西宁市等8个地区发布2019年人力资源市场部分工种(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批复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青人社厅函〔2019〕502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9-11-07
  • 实施日期2019-11-07
  • 发布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们关于发布2019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发布西宁市406个工种职业、海东市175个工种职业、海西州294个工种职业、海北州135个工种职业、海南州121个工种职业、黄南州41个工种职业、果洛州68个工种职业、玉树州58个工种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请你们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尽快向社会发布。

二、发布工资指导价位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和人力资源市场调查的结果,反映了一定时期企业工资分配的实际水平。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部分配的指导,坚持“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照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各工种职业工资水平。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和掌握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要认真做好跟踪调查,广泛收集企业根据工资指导价位确定工种职业工资水平的情况和反映,为不断完善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增加科学的调查分析方法提供依据。

此复

附件: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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