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制作规范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淮人社秘〔2016〕337 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6-10-11
  • 实施日期2016-10-11
  • 发布机关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制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 年10 月11 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制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仲裁裁决书的制作,不断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1、当事人为劳动者的,依次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

2、当事人为用人单位的,依次写明......

亲爱的用户,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全部内容,请 登录 注册
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劳动法宝网”,第一时间获取资讯速递
目录
设置
设置
正文字体
微软雅黑 黑体 宋体 楷体
字体大小
A-22 A+
保持设置恢复默认
免责声明: 本站法规是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本网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法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同时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