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贵社保发〔2018〕25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8-06-26
  • 实施日期2018-07-01
  • 发布机关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正文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人员:为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保障功能,增强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37号精神,现就扩大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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