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关于妥善处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昌州劳社发〔2007〕73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7-04-20
  • 实施日期
  • 发布机关昌吉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妥善处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7]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关于妥善处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7]3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各地、州、市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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